刚刚发布!长乐闽侯晋江等地最新禁令!
刚刚
长乐区、闽侯县、连江县
发布最新疫情防控禁令
长乐、闽侯、连江
发布疫情防控“禁令”
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严格管理。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企业及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街道商铺一律关闭。农贸市场、米店、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含民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航。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关于严管严控“十个一律”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未来一段时间既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也是可能出现的疫情爆发期。为确保闽侯平安,非常时期必须采取非常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采取“十个一律”的严管严控措施,现公告如下:
1
凡是组织聚集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餐、聚会、打牌等娱乐以及各类民俗活动等)以及提供聚集性活动场所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凡是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3
凡是1月20日之后来往湖北或温州疫区且不主动报告的人员,一经查明,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4
凡是1月20日之后与湖北或温州疫区群众有接触且不主动报告的人员,一经查明,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5
凡是拒不配合各卡口、检查点检测的人员,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6
凡是收留或出租房屋给湖北或温州疫区群众不主动报告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
凡是已实施居家隔离的人员,不遵守隔离规定,有擅自外出等行为,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期从集中隔离之日起算14天;
8
凡是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仍进入公共场所或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9
凡是在公共场所不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且不听劝导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10
乡镇(街道)、村(居)干部落实“敲门行动”“战‘疫’播报行动”等防控工作不到位的,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未及时报告辖区内聚集性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举报违反防疫工作规定的人员及事件,经查证属实,奖励500元/次。举报电话:12345、22063562、22065562。
本公告自即日起实行,至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停止。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增重点区域来连人员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一、近段时间以来从新增重点区域方向到连江的人员(含新增重点区域来连人员、新增重点区域返乡人员)应在抵达连江之日起14天内落实以下责任:
1.第一时间向用人单位、所在村居报告旅居新增重点区域的情况;2.落实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不随意走动,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主动做好健康管理。二、对于不申报旅居新增重点区域情况、不配合做好健康管理的新增重点区域来连、返岗人员,将由公安、卫健、防疫等部门实行强制集中隔离观察,并视情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新增重点区域来连人员管理未尽事宜,参照湖北、武汉来连人员做法要求,不漏一人,全面管控,严格落实健康管理。
特此通知。
连江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2月4日
限制每户人员外出频率!
居家自我防护14天!
小区将实行封闭式管理
……
近日
晋江市、安溪县、武夷山市、松溪县
华安县、寿宁县等多地也出台
最严出行管控措施
一起来看看
▼▼▼
晋江市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0号通告
随着节后返工返学高峰的到来,我市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2月4日0时起至2月17日24时,请全市市民尽量少外出,不聚集,自觉做好居家防护措施。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正常上班),原则上不要外出。
二、全体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劝导市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市干部职工要引导家属带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
五、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最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安溪
安溪85个小区将实行封闭式管理
为防控疫情,连日来,凤城镇联合县住建局对城区多个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武夷山市
武夷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1号)
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在武夷山市辖区范围内,实行市民群众出行管控措施,即日起至2020年2月16日零时,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需要、生病就医、在农贸市场、超市和药店上班,不得外出。
二、2月8日(正月十五)传统元宵佳节期间,全市广大市民群众、游客朋友们不串门、不聚餐,过一个简洁、安全、吉祥的节日。
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并协助工作人员做好教育劝导工作。
武夷山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3日
松溪县
南平市松溪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称,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县居民从2020年2月2日零时起至2月16日零时,居家自我防护14天。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生病就医、在农贸市场、超市和药店上班外,不得外出。
此外,自2020年2月3日12时起,松溪县辖区内除经营肉、菜、蛋、米、面、油、水果、药、疫情防控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场所(如超市、药店、农贸市场等)外,其他非生活必需品经营性场所(含网络配送平台)暂停营业。具体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寿宁县
尊敬的朋友:
您好!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鉴于疫情形势严峻,寿宁县将严格管控人员进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省外疫情重点区域进入寿宁县人员一律劝返,县内人员一律不去该区域。
1. 如您执意入境,必须进行集中留观14日,请予以支持配合。
2. 若您是寿宁籍人员,回寿后请立即电话通知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乡镇进行登记,并自觉居家留观14日。
3. 县内人员若执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居家隔离观察14日。
4. 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强制执行。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不包括运输生产生活、防疫等重要物资的车辆和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对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寿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华安县
华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实行居民出行管控的公告(第9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经华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4日零时起,在华安县城区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城区居民出行。每户家庭(纳入健康管理的家庭除外)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携带身份证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生病就医、在商店超市和药店上班外,不得外出。外出人员要按规定落实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不要扎堆购物或聊天,采购完生活物资即刻回家。
二、城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县直各部门、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自我防控,以最大程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五、城区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六、各乡(镇)、村参照执行。
特此公告。
华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综合 海峡都市报 、最美长乐、遇见闽侯、海连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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